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运作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定。
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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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法律,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14]。
至今没有通过正式决议以推迟选举、延长全国人大任期的例子,也没有召集过临时全国人大会议。只有2020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因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推迟召开。[15][註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14]。
常委会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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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除审议法案时所进行的提案一读质询和委员的书面质询外,还会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来监督政府行政。进行专题询问时,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二楼的议事厅移至三楼的金色大厅举行。
“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段让委员提问政府阁员的时间,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国务院高级官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都应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询。自2010年6月该制度设置以来专题询问在常委会会议时举行,每次询问大约历时三小时,双方一问一答。“专题询问”一般会就个别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主题多围绕近期所发生的某些重大事件、伤亡事故或引起社会关注、亟待改善的社会现状展开。[17]
在这些专题询问中,委员所问的问题,必须围绕该官员在所属政府部委的活动,官员也被要求就问题具体作答并提出对策。[18]在回答结束后,被询问的部长还应当对问题的解决情况向委员进行书面通报。
进行专题询问时,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体出席外,个别不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时也会被邀请出席并提出问题[18]。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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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宪法》,任何法律都需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才形成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法案可由主席团提出,或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各代表团提案,十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也可连署提出法案。其中,人事任免案必须由其所属国家机关或主席团提出。
法案提出后,首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常委会会议议程。委员长会议可以将法案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亦有权投票驳回上述机关提案。委员长会议驳回议案应向大会全会及提案人说明原因。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需经审议(三审表决[8])后再交付表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委员长会议列入议程后的法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案,即一审),提案人说明议案内容,并经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修正议案条文。一般会由相关部门的部长接受常委会的质询。一读完成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就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汇报(二审),并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最后将会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三审)。
常委会在三审期间就法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召集联组会议及常委会会议进一步讨论,或邀请有关人士和专家学者举行听证会。达成一致后送交全体会议表决。仍未达成一致的,延期审议、退回专门委员会审议或终止审议。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每次审议后,均会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在中国人大网或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审议达成一致的,表决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表决。
全国人大会议在三审期间就法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召集大会会议进一步讨论,达成一致后送交全体会议表决。仍未达成一致的,退回常委会审议。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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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权限方面,全国人大会议只审议特别重大的法案,其他法案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在法案草案的提案阶段,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依照职能有权依据法律案、议案的草案是否成熟或是争议较多出现难以表决通过的情况时驳回法律案、议案的草案。
在法律案、议案的草案立法三审阶段需经过专门委员会的内部所在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修改环节、对外立法听证环节(包括有行业专家参与的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进行意见征求)、在网上征求所有公民意见的草案网上公示环节;需经过两次以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常委会委员将在长达6天时间来分组审议法律案、议案的草案,而在此之前法律案、议案的草案的文本需在会议前三十天内到达委员手中;当遇到重大法律案、议案的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将已经审议过的草案提请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同样,草案文本会在会议前三十天内到达全国人大代表手中,全国人大代表将在长达8天时间来分组审议法律案、议案的草案,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将汇总给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修改后交由大会主席团进行审议并由主席团决定草案是否进入表决阶段或发回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19]。
全国人大审议法律案,一般经过一次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委会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大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委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大下次会议审议决定[20]。
表决时,全国人大会议采取简单多数制,即过半数代表投赞成票,方可通过法案[21]。